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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影视著作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作者: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1 08:02:05
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出质人与质权人需一起到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如出质人或质权人中有任何一方持对方的委托书也可以申请办理。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
2、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
3、主合同及著作权出质合同;
4、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作品权利证明;
5、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
6、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
7、经过价值评估、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或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的,提交价值评估报告;
8、上海版权登记证书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等。
著作权质权登记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交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材料;
2、登记机构核查收到的材料;
3、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4、进入审查阶段;
5、审查通过后制作发放《著作权质权登记证》;
6、最后公告。
软件著作权一件多少钱
一、软件著作权一件多少钱
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软件著作权享有最长不超过50年的保护期,但软件著作权是需要经过申请、登记、相关审查以后才能获得的,因此申请软件著作权所需的费用需视情况而定,大体上分为以下几项费用:
1、申请费,即软件上海版权登记申请费,每件250元,如果申请登记含有多种文档的,需要额外收费,每多一种文档需额外收取80元,因此申请时需要额外续存320元作为额外手续费;
2、备案费,在软件著作权申请下来后需要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时是需要备案的,备案的费用是每件300元;
3、续展费,软件著作权续展费是每件550元;
4、证书费,证书分为登记证书、备案证书和续展证书,每项证书各50元。此外还有其他一些费用并不是每次申请都会用到的例如:变更或补充登记费、变更或补充登记费、变更或补充登记费和查询费等,这些都是视情况而定的,通常情况下申请时候官方费用在300元左右。
二、申请软件著作权需要的材料
申请软件著作权所材料也会很繁杂,大体包括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即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若是公司申请的话,需要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且复印件要加盖公司公章,若是事业单位的话,需要法人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然后是需要提供申报软件的源代码,若源代码超过3000行,则只需要提供源代码开头1500行,和该源代码结尾1500行,若源代码不足3000行的话需要全部提供;然后就是提供操作手册或说明书,或者是设计文档,需要注意的是设计文档电子版不能少于30页,提供的操作手册需要通过图文结合的方式全面介绍软件的功能,且要求所有截图必须完整,对于提供的设计文档,要包含软件的构架图、流程图、功能模块,若有软件界面的需要结合图文详细描述。
三、关于软件著作权的内容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网络著作权侵权详解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
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2001年《著作权法》修改后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限的或者无限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或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从而在立法上明确了这一权利;
第二层是指网上数字作品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如复制权,发表权,署名权,发行权等权利。网络侵权是知识侵权的一种形式,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
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使用的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其二,使用行为违法。现实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呈现极为复杂的形态,既包括直接侵权行为,也包括帮助、促成、唆使他人侵权的行为、或使他人直接侵权的后果得以延伸或扩大的间接侵权行为。
根据传统版权侵权的概念再结合网络自身的属性,不妨对网络上版权侵权的概念做如下的界定,即网络上的版权侵权是指未经版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擅自上载下载在网络之间转载或在网络上以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行使专由版权人享有的权利的行为。任何专由版权人享有的权利若是经过版权人许可或者他的行使属于法律规定以外的情况,则不属于版权侵权。
著作权知识误区解答
著作权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但了解它的人却很少。小编整理了一些著作权知识的常见误区进行解答。希望能帮到大家。
1、著作权可以保护我的思想著作权适用于记录的作品,它不能适用于一种想法无形的东西。在某些领域(例如发明)中,想法是可以申请专利,但著作权非也,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著作权并不保护你的思想,只能保护你的表达。
2、可以合法地复制10%,这并不会侵权这种说法是错误的。除非在合理使用或公平交易规则下明确允许,否则任何未经授权使用著作权作品都可能导致法律诉讼。当您引用或摘录时,需要明白的是没有一个确切的字数或复制百分比可以应用到每个案子中。在已经开始审判的案件中,可以明确的是复制内容的重要性,而不仅仅是复制字数的数量。
3、证明侵犯著作权很难事实并非如此,著作权法主要是民事而非刑法。民法要求较低的举证责任,实际上更容易证明侵权。在刑事案件中,被告在无可置疑的情况下被证明有罪之前是无辜的。但是,在民事案件中,原告必须简单地说服法院或法庭,他们的申诉是有效的,并且在概率上,被告可能是有罪的。
4、可以对名称或标题进行著作权保护从著作权的角度来看,没有理由说两件作品不能拥有相同的标题。只要不复制或改编作品本身的内容,就不会发生侵权行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名称没有任何保护,因为它可能被其他立法所涵盖:如果该名称是商标,或者可以证明该名称的使用误导或混淆了公众,(即“假冒”),那么依然可以得到法律保护。虽然著作权将从创作作品的角度开始实施,但“假冒”是基于公众对该名称所暗示的看法。
5、我可以简单地将一份副本发给自己作为著作权证明这种方法(有时被称为“穷人的著作权”)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有所帮助,但它的证据力度极其有限,因为它很容易伪造。如果您通过快递或邮政服务(包括记录/跟踪和签署服务)将您的工作发送给自己或使用任何其他需要您自己存储工作的系统,主要问题是没有可证实的证据表明内容尚未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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