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图书的著作权归属是怎么确定的?
作者: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12 08:57:18
俗话就书籍是人类知识的粮食,阅读书籍对一个人的知识增长是非常有帮助的,而书籍是有著作权的,著作权的保护对创作人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确保创作出更好的作品,那么,图书的著作权归属是怎么确定的,你知道吗?下面,跟随来看看答案吧。
图书的著作权归属,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归属的规定是比较复杂的,有很多不同的情况,例如公民个人创作的,一般由创作人所有。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著作权其实就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所以对于著作权我们一定要严格的遵守,下面小编带着大家来具体的了解下,翻译已有作品需要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吗?翻译已有作品需要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吗?
一般情况下,翻译他人作品都需要取得作者或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否则就是侵权行为。因此,中国人翻译外国人已发表的作品同样需要取得著作权人许可,但如果是该外国人所在国及作品发表国未加入中国已加入的国际版权公约或未与中国签订有关版权协议,那么中国人翻译外国人已发表的作品就不需要著作权人许可,不存在侵权行为。
著作权申请注意事项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申请上海版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证或其它书面邮件。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确保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确保》)。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翻译已有作品需要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吗?著作权申请注意事项,这些问题的答案在以上的文章中小编已经为大家做了详细的介绍,如果说您对于著作权这方面的知识也比较的感兴趣,那么请您认真的阅读以上的文章内容吧。
著作报酬权的各类作品期限
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性权利,并依照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这就是著作权中的报酬权。且报酬权有一定的期限,而各类作品期限是多少呢?
一、各类作品著作报酬权期限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不再享有保护期。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3、表演者的身体权、保护演出形象不受歪曲权不受限制许可现场直播、公开传送其表演、录音录像、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和信息网络传播表演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4、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的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之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享有保护期。
5、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6、出版者享有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7、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广播、转播节目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每年的春节联欢晚会或者是说在一些大型的晚会活动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令人惊艳的杂技作品。前段时间有一位客户咨询我,杂技作品可以申请版权登记吗?需要什么条件?今天小编就整理了一些信息为大家解答:
杂技作品可以申请版权登记
哪些作品算是杂技艺术作品?
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杂技作品可以申请版权登记吗?
杂技作品是可以申请版权登记的,作者、其他著作权或是其代理人可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上海版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后,经登记机构受理、审查,对符合登记要求,申请材料齐备的发放著作权登记证书。
申请杂技作品版权登记有什么条件?
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上一篇:著作权侵权好判断吗?
下一篇:为何要对著作权进行限制?
最新文章
- 金山区影视作品著作权费用的具体标准[ 2025-01-09 ]
- 静安区摄影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指南[ 2025-01-09 ]
- 奉贤区影视著作权登记流程详解[ 2025-01-09 ]
- 普陀区文字版权保护与创新发展[ 2025-01-09 ]
- 奉贤区著作权申请全攻略[ 2025-01-09 ]
- 奉贤区文字作品版权登记代理机构选择策略[ 2025-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