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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版权代理哪家好?
作者: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14 08:20:10
软件著作权登记提交的材料
办理软件上海版权登记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完成后打印邮寄给我们。最好在打印前把电子版交我们审查,以便提高通过率)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word电子文档提交)其中,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文档(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文档。除特定情况外(源程序最后一页,文档中有图片),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三)相关证明文件。(A4纸复印,邮寄提交)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个人开发提交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单位开发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A4纸复印)。
2、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著作权是什么意思根据“著作权法”,作品主要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以下列形式创作的作品。
(1)文学作品;(2)口头作品;(三)音乐、戏剧、民间艺术、舞蹈和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和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什么是著作权定律意义上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作品主要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以下列形式创作的作品。
中国著作权法中所指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它们是原创的,可以以有形的形式复制。一项工作应符合下列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只有原创作品受著作权法律保护。
(2)再现性是指一个或多个作品可以通过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制作。但无论采用何种复制方法,复制多少作品,作品的内容和思想都不会改变。
(3)合法性,作品应以法律允许的客观形式表达。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的公民应当遵守法律,不得侵犯公共利益。
颁布著作权法的意义是什么?对于以实体为载体的作品,如书籍和期刊,有必要将自己的手稿交给编辑俱乐部,即出版它们。照片、绘画和插图都是一样的。当它们被移交给编辑俱乐部时,没有必要等待杂志出版。用于网络信息,发表文章,照片,绘画等。甚至在网上发布给未指明的公众。节目和舞蹈等表演如果是第一次播出和第一次在舞台上表演,就会被出版。如果是一部电影,首映式将会出版。
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之版权转让一定要签合同吗?版权转让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比如继承、赠与和有偿出让等,通过来说,进行交易转让,都是要签订合同的,那么版权转让一定要签订合同吗?下面就来和大家好好的说下。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之版权转让一定要签合同吗?
现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故有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首先强调的是:不反对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时,强调签订书面合同的必要性。因为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合同较一般的转让合同更加复杂,理由是:1.签订书面合同能够以书面的形式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防止不必要的纷争产生。2.软件转让合同涉及转让的标的(是部分转让还是全部转让该软件)、转让的期限(短期还是长久转让该软件)、转让的价格及价金的支付(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全部价款)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不用书面方式一般不容易明确,而且不利于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
但是应当明确,是否采用书面合同来实现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完全属于私权。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规定,是基于防止争议和解决纠纷的需要,并且有利于软件转让合同的履行而进行的倡导性规定。至于当事人是否采用书面形式,与是否违约、是否履行合同一样均系其自由处分其权利的范围,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国家不宜过多干涉合同的订立。
实践中,软件转让方式以书面占绝大多数,但也有不少口头形式的软件转让合同形式,且其中不少已经实际履行,故没有必要强迫当事人在软件转让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更没有必要在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时,一律认定其无效。
上海版权登记保护是什么意思?一般来说,其实每一种权利都有属于自己的保护期限,当权利超出保护期限时,你的权利就会失效。那么版权登记的保护期限到底是多长时间呢?今天就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版权登记保护期限的时间:
(1)对于作品的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的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限是没有限制的。
(2)对于公民的作品,按照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的规定,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也就是说版权登记的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截止;如果是合作作品,按照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的规定,版权登记的保护期限则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截止。
(3)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也就是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按照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的规定,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版权登记的保护期限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的五十年里并没有发表的,就不会受到版权登记的保护。
(4)对于电影作品和摄影作品,按照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的规定,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版权登记的保护期限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的五十年里没有发表的,就不会受到版权登记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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