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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影视版权登记申办费用

作者: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20 08:39:07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必须具备原创性,同时,必须是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而非存在于开发者的头脑中。

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①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②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③使用权,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

④使用许可和获酬权,即许可他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⑤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个人申请软件著作权与企业申请软件著作权其实是有区别的,这一点相信大部分的朋友都会知道,但具体的个人申请软著和企业申请软著有什么区别?了解的人却不是很多了,如果对于此问题,您了解的也不是很多请跟着小编一起认真阅读下面文章吧。

个人申请软著和企业申请软著有什么区别?软著申请人和著作权人是有区别的:申请人只是申请用(也可以是著作权人),但是著作权人就是著作权人,即便是作者也不一定是著作权人。只有著作权人才可以申请登记;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的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登记。个人登记需要提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法人申请登记需要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社团法人需要提交社团法人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需要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机关需要提交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申请软件著作权可以由代理人申请,软件著作权人没有人数限制,申请人可以写公司需要有一个联系人。合作的软件著作权人可以是一个(需要有双方协议规定)也可以是两个,或者是公司(合作双方只是作为作者,著作权转让给公司)。所以申请人和著作权人最好是同一人。个人申请软著和企业申请软著提交的材料不一样,资格证明方面:申请人是公司的话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个人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

个人申请软著和企业申请软著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以上的文章当中对于这个问题已经为您做了详细的介绍,如果您对于个人申请软著,以及企业著作权申请的相关知识很感兴趣,请您认真地阅读以上小编为您介绍的内容吧。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包括哪些?

权利内容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通常包含下列内容:

①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②开发者身分权,即表明开发者身分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③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其中的翻译是对软件文档所用的自然语言的语种间的翻译。

④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⑤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任何其他人若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行使了这些权利,将构成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将受到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对于赋予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亦给出一些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

中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

①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25年。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保护期满后,除开发者身分权以外,该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即行终止。对软件的开发者身分权的保护不受时间限制。

②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③在保护期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系统内或者所管辖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由上级单位或者政府部门下达任务开发的,对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软件,有权决定指定的单位使用,并由使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使用费。

④合法持有软件复制品的单位、公民,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为了存档而制作备份复制品;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软件著作权的归属软件著作权的享有者即软件著作权人可以有两类,即原始的著作权人和后继的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是软件开发完成时的权利享有者,后继著作权人是从原始著作权人处依法继承或受让软件著作权的单位或公民。

国家版权局:规范网络转载,推动媒体间版权合作

国家版权局在会上正式发布《通知》,与会媒体均表示将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版权局的监管工作,北京日报和奇虎360分别代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发布了维权声明和自律声明。

《通知》全文共九条,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著作权法律法规中涉及网络版权转载的几个重要问题,包括界定时事新闻、厘清法定许可不适用于涉及互联网媒体的转载以及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原意等问题。二是引导报刊单和传统媒体进一步改进内部版权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报刊单位明确有关作品权属提出了指导意见。三是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积极开展版权合作,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转载环境。四是要求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大版权监管力度。

近年来,网络媒体以其时效性、多媒体、交互式、容量大等优势对传统媒体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但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是以长期依赖并无偿使用传统媒体付出大量创造性劳动的内容资源为基础的。随着网络媒体非法转载他人作品现象的日益突出,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传统媒体对此反响强烈。为此,剑网2014专项行动将规范网络转载列为重点任务之一,一方面打击未经许可通过网络转载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机制,引导各方就依法依规进行网络转载开展诚信合作。

据了解,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今日头条已分别与2000余家传统媒体建立了良好版权合作关系。今天的座谈会上还举办了传统媒体与互联网媒体版权合作签约仪式,在国家版权局相关部门的见证下,搜狐新闻与湖北日报、网易新闻与法制晚报、腾讯新闻与光明日报、今日头条与中国证券报分别签订了版权合作协议,共同致力于营造健康有序、合作共赢的互联网版权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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