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哪些作品可以获得版权保护?

哪些作品可以获得版权保护?

作者: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7-06 08:03:07

此类情况属于未经原作者许可,擅自使用原作者的作品,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属于侵权,但需要具体分析侵权的情节和危害性。

著作权即版权,指的是创作人对自己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的人身权包含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而财产权则包含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我国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如果是自然人的,保护期限为其死亡之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企业或者其它组织的,保护期限为其首次发表后的50年的12月31日。

2019著作权侵权种类一览

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享有著作权,但随之而来的侵权行为也令人担忧,因此,熟悉了著作权的侵权种类,就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著作权侵权种类

1、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

4、部分侵权侵权行为人不是全部复制、改编、翻译或以其他方式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权使用他人的作品。部分侵权行为发生最为广泛,现实生活中书商编辑大型工具书基本上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从各种书籍上大幅摘抄,编辑成工具书。由于部分侵权行为处于侵权与“合理使用”的模糊边际,很容易被人恶意利用,在诉讼实务中要认定是否是侵权行为有一定的难度。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软件上海著作权登记可以撤销吗?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可以撤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软件登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予以撤销登记,向申请人发放撤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通知书,并予以公告。撤销软件登记的范围是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合同登记。

擅自将作者的作品上传网络是否侵权?哪些作品可以获得版权保护?

如今是互联网盛行的时代,各方利益主体自觉维护和划定权利和义务边界是极其重要的,在充分享受网络技术成果时,亦要注重加强对知识产权新客体的保护。有些是翻版、有些是直接抄写,擅自将作者的作品上传网络是否侵权?哪些作品可以获得版权保护?哪些作品可以获得版权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美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擅自将作者的作品上传网络是否侵权?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

1、著作权侵权行为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

2、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45条和第46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3、著作权侵权行为须具备的条件(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4、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征(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2)被侵害主体的特定性。(3)侵权行为表现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4)侵权形式的多样性。


 

版权所有: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