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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获得中国版权的条件

作者: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28 08:54:0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特殊规定

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

三、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五、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单独行使著作权。

七、职务作品,除应归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著作权归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应归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著作权是指:1、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

八、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

九、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其著作权仍归作者享有。

十、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至继承人享有。

十一、著作权属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其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法定的保护期依法转移至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其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国家享有。

外国或无国籍人的著作权能不能享受中国的版保护,还是要取决于外国人是不是中国著作权人。那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获得中国版权的条件是什么?以下是版权代理整理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外国人获得中国版权的条件。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获得中国版权的人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作品,依照其所属国或常住国与中国之间的协议或国际公约共同参加。

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国内出版。

3.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没有和中国签订协议或是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其首次参加中国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或者是同时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出版。在上述三个条件中,作品首先在中国出版是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的作品在中国出版符合以下情况之一:1.外国人、无国籍者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出版,其没有在其他任何国家发表过。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没有在中国首发,在国外首发的,需在中国30天内出版。3.外国人、无国籍者的作品经授权改编、翻译、首次在中国出版,且在国外从未发表过的。

二、外国人、无国籍人版权的保护期限: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的版权保护期,享有中国版权人同等待遇。1.作者的签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期限不受限制。2.民众作品,其发表权保护期为作者一生及其死亡50年,时间截至到作者死亡的第50年的12月31日。3.配合工作,至最后死亡作者去世为止,为期五十年。4.作品发表权保护期为50年,由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签字权除外)发表的作品享有;但在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作品,则不再受版权法保护。

软件著作权完成登记备案后,会在相关网站公示,展示的信息包括持有人姓名、软件名称、适用范围等。如果后期有变化,登记事项也是可以变更的。根据规定,变更登记还是由版权中心办理。那么,计算软件上海著作权登记变更联系人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计算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联系人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变更或者补充登记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联系人身份证明、变更或补充的证明和查询结果等文件各一式一份;如在登记大厅现场办理的,还需出示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将不予办理。

1、变更/补充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2、变更证明文件

(1)自然人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2)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注册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软件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纸质变更理由说明并签章。

二、软件著作权变更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登记的事项做变更或者补充登记。

2、允许变更的事项:

(1)软件名称(包括全称、简称和版本号);

(2)申请人可以申请软件版本号的变更,但仅限于版本号前加“V”或去掉“V”的变更。

(3)著作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3、允许补充的事项:

(1)首次发表日期;

(2)未发表的软件登记后,在软件发表之后,针对发表日期可以办理补充登记;

4、不允许变更或补充的事项:

(1)软件表达(功能的增加或修改)的变化;

(2)软件权利发生转移;

(3)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等事项的变更;

三、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费用?

申请软件登记或者办理其他事项,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1、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2、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3、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4、登记证书费;

5、封存保管费;

6、例外交存费;

7、查询费;

8、撤销登记申请费;

9、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撤销软件上海著作权登记理由具体就是自己的软件著作权发生一些列的问题,需要自己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的处理,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软件著作权著作权属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登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第四条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登记申请

第七条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第八条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对于现今的经济发展就是技术与知识的博弈,所以对于具体的问题分析,需要自己咨询有关的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有着法律的支持,这样对于自己的利益损失可以由一定的法律手段做出一定的约束,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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