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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纠纷有哪些类型?
作者: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16 08:57:56
质押合同登记应该注意些什么?
一、所需一般材料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要质押几个软件,就填报几个申请表,不论一份合同中有若干个质押软件);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3、《债权债务合同》,即主合同,原件;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即次合同,原件;5、《委托担保合同》,原件;6、出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章;7、质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章;9、视情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共?份。
二、出质人和质权人任一方均可提出质押登记申请。因此,如果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则须提交:(1)另一方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原件;(2)对本方具体办事人员的授权书,签字或盖章,原件;(3)本方具体办事人员的身份证明,现场出示。
三、申请一方有两人或以上(含法人)时,申请方还应提供本方其他人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原件,样式见附件。
四、对代理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必须)。
五、向外国人质押的: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
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和转让
使用许可和转让一、使用许可: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自己使用软件,也可以通过授权许可他人使用软件。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使用许可软件的方式;2、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3、付酬的标准和办法;4、违约责任。许可使用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没有订立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专有许可的,应视为非专有许可。二、转让:可以转让全部全部权利,也可以转让部分权利,但署名权不得转让。转让软件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著作权登条件可以根据要求对象不同进行分类阐述,一方面是著作权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另一方面是登记作品需要满足的条件。在了解著作权登记条件前,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我国著作权遵循自动获取原则和登记原则,也就是说,著作权登记与著作权获得并没有实质性关系。
◆著作权登记条件-著作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我国对著作权人并没有实质性的条件限制,但是要求,登记人是“作者”,也就是说,需要著作权人在登记的时候证明该作品的归属权,证明自己是登记作品的作者。
◆著作权登记条件-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登记作品条件:
1、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
2、作品具有可复制性;
3、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
著作权登记保护对象是否够构成作品的条件,在实践中,是由作品的独创性进行判断的。著作权登记机关在登记审核中仅作形式审查,并不会对申请内容和作品进行真实性和属性审查。如果登记后的作品在侵权案件中被判定不具有独创性,不能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那么就不能因为进行了登记而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版权纠纷类型一览,你中招了吗?
版权纠纷也就是著作权纠纷,主要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执。那么版权纠纷有哪些类型呢?
版权纠纷类型
1、为他人撰写的报告、讲话稿等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由他人执笔,但是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是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的。
2、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与作品的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纠纷一部作品为其他人合法所有,而著作权人如果需要使用该作品是有权使用的,作品所有人是不得无理拒绝的。
3、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纠纷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应当向作者支付报酬。
4、自传体文学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对于特定人物的自传体文学作品一般都是看该作品的写作人与该特定人物有没有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就应当由该特定人物享有著作权。
5、因广告语引起的著作权纠纷广告语在具备作品的构成要件时应当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只要该广告语是具有独创性就已经构成了作品。
6、编辑作品中的著作权纠纷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但编辑作品是不得侵犯原有作品著作权的。同时编辑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7、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不同的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了相似的作品往往容易引发著作权归属纠纷或者一方可能主张另一方抄袭、剽窃。
ecshop去版权之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特征!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其实在当下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了,因为经常可以在新闻上看到关于这方面的相关报道,那么大家是否清楚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呢?对于此,今天就来好好的和大家说一说。ecshop去版权之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特征!
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点,包含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其中著作财产权又包含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上述权利既可独立行使,也可结合行使。相应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也会表现出这些特点:一是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二是多项财产权与人身权同时被侵害。此外,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还包括合同债权,如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2.被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侵权行为所侵害的主体,一是对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继承、接受遗赠、根据委托关系而获得著作权的权利人,即作品使用权利的受让人,如享有专有著作权的人。这些都是与著作权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特定主体。
3.侵权行为表现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一是使用他人作品未经权利人允许;二是使用他人作品无法律根据,包括不按著作权法规的使用条件使用他人作品。
4.侵权形式的多样性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有一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因共同过错实施的共同侵权行为两种形式。在著作权侵权行为中,除这两种形式外,还存在第三种状态,即由数个行为人分别对同一权利人进行的侵害。ecshop去版权之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特征!相信通过上述内容,大家也都知道了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特征了吧,也希望大家能够明确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危害性,切记不要随意侵权,否则很有可能为自己惹上官司。更多关于著作权的相关内容,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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