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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版权登记到底有什么作用?

作者: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03 08:41:29

关于商标权和版权,很多朋友都容易混淆,误以为获取了商标权也同时拥有了商标的版权。事实上,商标和版权还是有很多的区别的,利用好版权登记,对商标注册也是大有裨益的。那么上海版权登记到底有什么作用?今天就来和大家好好的说一说。

1.版权在先权利商标是按类别进行注册的,如果你的商标还没有做全类保护,这时候登记版权是再好不过的了。登记版权即意味着你拥有这个商标的创作权。“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的商标和外观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如果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利用版权在先权利则可以很好地保护自己的商标。

2.申请周期不同版权的申请时间较快,一般两个多月即可拿到版权证,而商标则需要十几个月的时间。在商标核准注册之前,版权登记都可以起到商标防御作用。

3.非商标性使用也可以维权如果有人把你的商标图形用在除商标注册的其他地方,并且用以建立该标志与自己特定商品之间的联系,这种情况下商标法是无法维权的,可以用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维权。

4.有效期不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而版权的有效期是作者有生之年至死亡后50年,不用做续展,节约费用。

5.保护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撤三”规定的本意是防止原商标持有人不合理地囤积或垄断本可被其他经营者有效利用的商标资源。但是,在“商标版权化”的保护模式下,商标权人的商标即使因为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会基于其享有的著作权而禁止他人继续利用。

如何查询软件著作权申请的进度?

1、办理手续时所携带的一些证件直接去到登记大厅现场查询。

2、电话咨询了解自己所申请的软件著作权是否已经成功。

3、通过网站直接在网络上进行查询,登录到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相关的办理进度,也可以在网站上直接在线咨询相关客服。

申请著作权材料虚假

一、著作权

著作权是有期限的保护著作人知识财产的权利。著作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著作权在一定期限经过后,著作财产权即归于失效,而属公有领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

二、申请著作权材料虚假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作品的样本(超过20页的文字作品请提交光盘);(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著作权注意事项

1.著作权确权

虽然,法律规定著作权的形成不需要登记即可产生。但实践中作者为了便于权利保护、维权诉讼,往往会通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音著协等单位登记备案的方式、取得登记证书,确定权利形成时间,以便诉讼时指证作品形成时间在后的侵权者抄袭。在我国,音乐作品、音像制品、文字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等领域,都已经成立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负责作品登记、作品代授权、代收授权费、代诉讼等工作。

2.主要侵权行为的判定

在文字作品领域,抄袭一般通过调色盘来确定,当作品的主要情节、遣词造句等高度相似时,即具有抄袭的嫌疑。但值得注意的是,以批判、评论为目的,对原作品进行引用的模仿讽刺是不构成抄袭的。但这一行为如果脱离了批判的目的,单纯的进行辱骂,则可能因为篡改原作侵犯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在音乐作品领域,抄袭可分为乐曲的抄袭与歌词的抄袭。乐曲的抄袭主要通过将主旋律转调、修改个别小结、改变顺序等形式进行。在这些形式的加工改造下,常人往往会觉得这首曲子十分耳熟难以辨别,需要专业人士或者专业软件进行甄别。歌词的抄袭则与文字作品一样,需要抄袭的部分足够多,才能被判定为抄袭。如果只是抄袭1-2句,在法律实践中很难被认定为抄袭。这一法律漏洞,甚至造成了一项专门的抄袭工作洗稿,即全篇都是在抄袭,没有一点自己的创造,但是东抄一点、西抄一点,对原作者都不构成抄袭。

3.著作权保护与诉讼

(1)取得著作权阶段保护(2)诉讼阶段的著作权保护

企业软件著作权有效期五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不再保护。在当前社会中,除了个人以外,一些企业也是可以通过研发相应的计算机软件,并且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著作权的,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企业软件著作权有效期多久企业软件著作权有效期五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不再保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具体事项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计算机软件所有人应向软件登记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定的初步证明。凡已办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中国藉的软件著作权人将其在中国境内开发的软件权利向外国人许可或转让时,应当报请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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