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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软件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作者:上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1-22 08:44:12

一、软件著作权

上海软件著作权包含:

1,计算机程序:是为了获得一个结果,可以使用计算机和其他设备的信息处理能力的代码执行序列,或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一个代码序列的符合或符号序列的符号。同一个源程序和目标程序的同一个工作的计算机程序。

2,文档:用来描述内容的程序、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测试结果以及使用文本信息和图形的方法,如程序设计手册、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3,软件开发人员:是一个法律人或任何其他组织、负责开发的软件,或有条件的人事独立的软件开发,负责软件开发的人或其他组织。

4,软件著作权人:是一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工作的软件。

二、版权

版权包含以下内容:在版权领域,可以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杂文的保护,速记记录和数字游戏作品;口头演讲,演讲,布道等工作;与或不与文字和音乐的词;戏剧或音乐戏剧,哑剧,舞蹈艺术,绘画,书法舞蹈作品,版画,雕塑,雕塑和其他艺术作品;实用艺术作品;艺术建筑作品;艺术摄影作品;电影;与地理,地形,建筑,科学和技术相关的示意图,地图,图纸,草图,和作品。

三、商标

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生产者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商品或服务,该商标是用来区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商品或服务。在商业领域,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记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可作为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通过确保该注册商标是有用的,以确定货物或服务,或授权他人使用的专有权,获得报酬,该注册商标是保护。

四、专利

我国规定可以获得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三种, 其中是最主要的一种。多数国家的专利法 没有给发明下定义,至于学者对发明的定义则是众说纷纭。

软件著作权的归属--问题解答

原始取得的软件著作权一般属于软件开发者享有。通过受让、继承或者承受取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合作开发软件、委托开发软件、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以及职务开发软件另有规定。

一、合作开发软件: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定书面合同约定。未签定合同或者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

二、委托开发软件:委托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著作权归受托人享有。

三、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四、职务开发软件: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电影版权也是电影著作权,电影作品个人作者或者是公司对其作为制片人所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在进行版权转让的过程中,也涉及到一些税费的缴纳,对于这方面不是特别清楚的人群,也会感觉到比较迷茫,您可以和小编来看看,电影版权转让免增值税吗?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明确电影企业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据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免征增值税范围包括: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等。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另外,《通知》还明确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3年内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七部门近日下发通知,发布了支持电影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

通知里提到,将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扶持5-10部有影响力的重点题材影片,才农村放映的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也是以上内容当中的相关介绍,具有了电影版权之后,任何人没有经过原创作者的同意,进行播放或者使用,所以版权的转让对于有需求的人来说,也会有着转让的意向,这其中涉及的规定和涉及的费用等多个方面提前了解清楚较为重要。

很多人都有困惑,在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面对著作权人提交的代码,版权局是经过何种办法来鉴别代码能否原创的? 比方他人拷贝了我开发的软件代码去注销,或者随意找个开源程序的代码去注销,能否有方法能鉴别出来?还是说,版权局并不担任鉴别,仅仅是将你的代码停止一个备案注销?先提高一下专利、商标、版权有什么类似和差别。

他们都有相似的权益,都能够主张他人未经你的允许不得运用,都需求申请注册或者注销才能够得到证书。理论上,这三者差异非常大:专利当中,发明专利是需求经过实质检查才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一般都可以受权(能否具备适用性,关系并不大),发明专利是需要经过专利局的审查和评价的。商标则需求经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在满足了各项条件之后,特别是不与他人在先的商标构成近似招致消费者误认或者混杂、合法不至于产生不良影响等条件之后,商标局觉得OK了,没问题了,好的,给你证书——总之,商标也是要由商标局检查的。

版权则不同了,版权的权益是自作品完成之日起就获得了,不需求经过专利商标这样的检查与核准程序——因版权要维护的属于作品,比如文学艺术创作之类,没有任何一个机构能够胜任对此中止检查,也根本无法检查。版权最重要的性质在于首创性,简单来说,就是【前无古人】。就专利来说,容易检查,由于假定所申请的专利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而现有技术可以经过图书文献资料来查实,就直接驳回。就商标来说,商标局所树立的数据库,可以直接查看能否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近似就驳回。版权不同,版权的权益是自完成之日就获得,不需要经过审核。版权登记,如软件著作权登记,只是做一个备案。不经过实质审查,但是也别大意,如果版权局的审查员发现你的材料存在严重抄袭或者货不对板的情况,依然会要求你补正,严重时直接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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